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17年3月-2019年12月份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整肃建筑市场。针对建设主管部门的这种高压态势,各项目部应切实高度认识市场环境的变化,更是攸关我们切身利益的变化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项目迎检的内部通报机制,通知如下: 一、掌握工程质量治理政策的实时性 公司所有工程以项目部为单位,对在各级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司网站及QQ共享交流群下载的不同时段、不同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应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国家各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了解目前整个大的建设环境和检查的内容,自检所施工项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使每一位施工人员有深刻的认识,做好配合及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通报机制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部负责人在平时施工过程中要更多地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联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检查时,要在检查前3日内,通报公司工程部门及总经理,检查后要在4小时内向公司工程部门汇报检查情况并积极跟踪;属于分公司项目的,应在检查前3日内,通报所在分公司,分公司应在检查前2日内通报公司工程部门及总经理,检查后应在4小时内报告所在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在1日内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检查情况并积极跟踪。总经理及工程部门会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人员到现场指导项目部工作,使项目部有组织、有准备、有条理、有针对性的迎接检查,并进行检查后的情况跟踪、指导,避免公司在检查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给公司及项目部造成较大的影响和损失。 三、对项目部的措施 1、各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通知上报公司总部工程部门;属于分公司项目的,由分公司负责迎检并上报公司总部工程部门。凡瞒报谎报,消极处理的,无论何种情况均处以50000元/次的罚款。 2、检查汇总完结后,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结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公司将严格依照《区域经营协议》、《项目经营协议》相关条款从严从重处理。 四、公司工程部门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
工程部:张 斌 联系方式:18530621189 黄明亮 联系方式:17737153039 王志高 联系方式:1873994835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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